首页 > 温州律师 > 没有约定保证期限的连带责任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久?

没有约定保证期限的连带责任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久?

admin 温州律师 2024年02月17日
保证人提供担保的,一般按约定承担责任,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可以认定为连带责任。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债务中的担保人需要承担两种担保责任,包括一般担保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为一般担保。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应当保证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担保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友情链接: 南京劳动纠纷律师 杭州聘请法律顾问 杭州版权纠纷律师 宁波律师 杭州刑事案件咨询 贵阳律师 洛阳律师 张家界律师 绵阳律师 阿坝律师 遵义律师 银川律师 永嘉律师 浦江律师 莲都律师 临海律师 杭州专业律师 杭州继承律师 杭州子女抚养律师 宁都律师 永新律师 铜陵枞阳县律师 武汉公司法律师 芜湖繁昌区律师 北京丰台区律师 北京通州区律师 武汉洪山区律师 镇雄县律师 余姚市律师 天津西青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