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撤销权的行使主体限定为债权人,即合同主体相对,债务的相对人可以在法定情形下行使撤销权。但我国法律还规定担保人在一定条件下的债权人地位,比如履行了担保义务,此时担保人之于债务人就是债权人的地位。
由此也可以认定担保人在特定条件下是能够行使撤销权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民法典》第七百零二条
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抵销权或者撤销权的,保证人可以在相应范围内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撤销权的行使主体限定为债权人,即合同主体相对,只有债务的相对人可以在法定情形下行使撤销权。但我国法律还规定担保人在一定条件下的债权人地位,比如履行了担保义务,此时担保人之于债务人就是债权人的地位。
由此也可以认定担保人在特定条件下是能够行使撤销权的。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民法典》第七百零二条
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抵销权或者撤销权的,保证人可以在相应范围内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担保人不可以行使撤销权。我国法律将撤销权的行使主体限定为债权人,仅从字面意思上理解,担保人并不属于债权人的范畴。担保人只有在承担了担保责任后,方具备债权人的地位,在此之前,不能说债务人的行为侵害了担保人的债权。
因此,担保人不能成为撤销权行使的主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由此也可以认定担保人在特定条件下是能够行使撤销权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民法典》第七百零二条
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抵销权或者撤销权的,保证人可以在相应范围内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撤销权的行使主体限定为债权人,即合同主体相对,只有债务的相对人可以在法定情形下行使撤销权。但我国法律还规定担保人在一定条件下的债权人地位,比如履行了担保义务,此时担保人之于债务人就是债权人的地位。
由此也可以认定担保人在特定条件下是能够行使撤销权的。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民法典》第七百零二条
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抵销权或者撤销权的,保证人可以在相应范围内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担保人不可以行使撤销权。我国法律将撤销权的行使主体限定为债权人,仅从字面意思上理解,担保人并不属于债权人的范畴。担保人只有在承担了担保责任后,方具备债权人的地位,在此之前,不能说债务人的行为侵害了担保人的债权。
因此,担保人不能成为撤销权行使的主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上一篇:暂无
下一篇:暂无
相关文章
- 担保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吗,有没有相关的
- 盗窃500怎么处理?
- 农村征地不购买社会保障的,如何赔偿
- 犯罪辩护请个律师辩护收费价格
- 被网络诈骗了如何处理
- 合伙合同纠纷如何结算债权债务,有哪些
- 工程招标公告应载明什么事项,有哪些规
- 老板让我们按照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做兼职
- 学校收到录取通知书不收我是违法的吗?
- 撤销校级处罚后,档案中会有记录吗?
- 虐待没有版权和盗版的游戏犯法吗?
- 四川打官司请律师收费如何算
- 家里乱扔垃圾找哪个部门
- 有违规行为,不处理怎么办?
- 我在淘宝上买的东西已经退了。如果他不
- 遇到欠钱不还的老板怎样办?,有哪些法律
- 物业发生纠纷解决方法有哪些,法律上该
- 老人自己一个户口的,去世后村里强行收
- 信用卡的信贷逾期如何还款?
- 公司拖欠4千多元工资怎么要赔偿
- 租赁合同违约应该怎样处理
- 专利技术转让纠纷律师收费要多少
- 刑事案件调解成功后,是否还会被判刑
- 人数超载怎么处罚,有哪些法律规定
- 债权人能够对债务保证人行使撤销权吗
- 新刑法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既遂如何判
- 我想了解一下,职务侵占60万能判缓刑吗
- 白银找个律师起诉如何收费
- 我得把私人照片发到网上,还不知道是谁
- 和男朋友分手后,拿着转账记录让我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