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宁波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
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是: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法律政策确定。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是: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法律政策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征收补偿不是按照户口补偿,而是按照被拆迁房屋给予补偿;
2、房屋征收补偿,是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所以是根据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确定应给予的补偿费。房屋征收补偿与人口或说户口无关;
3、房屋拆迁中还有安置补助的概念,安置补助是按人口或说户口给予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房屋征收流程是什么
1、进行项目征收立项,并做好项目前期调查摸底;
2、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县区政府;
3、对拟征收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情况;
4、有关部门对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5、政府部门组织补偿方案论证并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是: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法律政策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征收补偿不是按照户口补偿,而是按照被拆迁房屋给予补偿;
2、房屋征收补偿,是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所以是根据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确定应给予的补偿费。房屋征收补偿与人口或说户口无关;
3、房屋拆迁中还有安置补助的概念,安置补助是按人口或说户口给予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房屋征收流程是什么
1、进行项目征收立项,并做好项目前期调查摸底;
2、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县区政府;
3、对拟征收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情况;
4、有关部门对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5、政府部门组织补偿方案论证并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上一篇:欠债3万元3年了不还怎么起诉
下一篇:暂无
相关文章
- 您好请问,宁波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
- 欠债3万元3年了不还怎么起诉
- 交了定金,现在我不想要车了,可以退车
- 我在实习单位签订的实习协议到期后能直
- 别人使用我的商标开店我该怎么办
- 一颗门牙脱落算十级伤残吗?
- 我不同意公司的工作调动。现在减薪怎么
- 我是未成年人,现在不给我怎么办
- 你好,根据规定多份遗嘱怎样办理
- 去银行说我显示电信诈骗,怎么处理
- 在工地受伤,当时没报工伤,34天后我去
- 运城委托一个律师起诉参考价格
- 信阳律师收费标准
- 买了拆迁房,当时更名全款买的,还没出
- 想知道学校没收了什么东西,可以去哪里
- 犯了窝藏、包庇罪一般怎么判?
- 如何区别专利商标著作权,法律依据是什
- 你好,开车吸烟怎么样处罚
- 你好,我想问一下治安罚款应该怎么缴纳
- 你好。我和我对象有点经济纠纷,
- 酒驾已经上网如何撤销
- 被别人恶意传播谣言该怎么办?
- 公司连续12天强制加班合法吗?
- 公安机关停止网上赌博多久才能自动解封
- 三户联保一户还清能否解除担保?
- 我现在合租了一套房子。房东违约了吗?
- 单位从来没有交过社保,我现在还能交吗
- 不给钱。我可以砍掉果树吗?
- 人身损害赔偿费用有什么
- 梧州律师费怎么算